近年来,中央提出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业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从2004 年开始,中央连续10 年出台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实施了一系列重大的支农惠农政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农村发展高度关注和重视。如何把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基层,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在解决“三农”问题中的支撑作用,确保农村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课题。 针对“三农问题”,安徽省委、省政府也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把政策支持转化为发展生产的动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美好乡村建设,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坚持补贴政策 继续对种粮农民发放农资综合补贴。以上年小麦和水稻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平均每亩补贴70 元,比去年提高13 元;继续实施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良种补贴实现全覆盖,其中小麦、玉米、油菜每亩补贴10 元,早中晚稻、棉花每亩补贴15 元。小麦高产攻关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农户,每亩增加10 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玉米振兴计划核心示范区农户,每亩增加8 元良种良法配套补贴;继续实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以原计税面积、计税常产为依据,对 农民发放粮食直接补贴,每亩补贴不少于10 元。对上年种植小麦、稻谷面积达到100 亩以上且承包耕地合同期不少于1 年的种粮大户,按照每亩10 元增加粮食直接补贴;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今年试行“全价购机、带机申请、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操作方式,农民全价购机后凭发票等申请补贴,补贴资金为定额,直接打到购机农民“一卡通”。1 个农户家庭在年度内申请补贴机具一般不超过10 台套。同步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民朋友购机之前,可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开展培训工作 继续开展新型农民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农民参加阳光工程培训,人均补贴约650 元;参加农业专业技术培训,人均补贴440 元;参加创业培训,人均补贴1330 元。上述补贴通过相关手续拨付至培训机构,不以现金方式发放给个人。准备进城求 职的农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200—1200 元。初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一次性补贴150 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一次性补贴100 元。农村劳动者属于就业援助对象的,可参加所在地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 提高农合和困难群众补助 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今年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280 元,比上年增加40 元。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进价销售。参合农民的门诊报销比例为40%—50%。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先扣除门槛费( 大医院门槛费较高),在乡镇卫生院、县 城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一级二级医院、城市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70%,在因违规违纪正接受处罚的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55%,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20 万元。参合的产妇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为500 元。今年起,在11个县开展大病保险试点。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起付线( 起付线为1—2 万元,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以上的部分,可以申请大病保险再报销。农民朋友可向当地卫生部门进一步了解政策。十一、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年满16 周岁( 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村( 居) 委会自愿参保, 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政府补贴。参保人员达到60 周岁时,从到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终身领取。 继续加强农村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对持有我省农业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家庭财产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差额救助,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农村五保户供养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540 元提高到1700 元。对父母死亡或 查找不到亲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或父母双方均患精神性残疾、均在服刑、均是二级以上重度残疾, 或感染艾滋病病毒的18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按每人每月600 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600 元、1000 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加快农村文化和美好乡村建设 在农村文化建设方面,实施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每村补助1 万元,用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文艺演出活动、农家书屋运行维护、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农村体育活动等。开展乡镇、街道、社区公共文化电子阅览室建设,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推进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美术馆和博物馆免费开放,进一步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安排美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今年,省级安排10 亿元、每个市原则上安排不少于5000 万元、每个县原则上安排不少于1000 万元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中心村村庄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程、兴业富民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管理创新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