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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卫国副省长充分肯定庐江县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
日期:2013-12-9  新闻来源: 安徽农委网   浏览[1437]

      日前,省政府梁卫国副省长在中共庐江县委、县政府《关于庐江县现代农业示范区改革与建设情况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庐江县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在全省总结和推广庐江县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经验。梁卫国副省长在批示中说,“庐江现代农业示范区在创新中发展,许多经验做法可供全省农业示范区学习借鉴。请省农委注意总结推广,并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和问题。”

  庐江县是今年农业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之一,也是安徽省惟一的试点县,自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以来,突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一核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化土地经营方式改革、财政投入农业方式改革、农业金融改革、农业保险改革、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效破解了经营规模小、投入分散、贷款难、保险难等农业发展突出问题,激发了农业发展活力,创造了全省农业改革加速度

  一、突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出台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和分类指导办法,家庭农场总数发展到245家,占全市的1/3。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社,新增农民合作社122家,总数达331家。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县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132家,其中省、市级龙头企业83家。鼓励发展专业大户,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达939家,占全市的46%二是加速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统防统治合作分别发展到35个、26个,通过提供托管式菜单式承包式服务,机耕、机收、机播、机植保作业面积分别达221万亩、200万亩、87万亩、46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1%,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三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引导发展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现代农业联合体,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促进企业经营、合作经营、家庭经营共同发展。全县订单农业总面积达50万亩,较上年增加6万亩。

  二、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创新农业功能定位。注重发挥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功能,实现农业产业的单一经济功能向粮食生产、就业保障、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等多功能并重转变。二是优化农业产业布局。综合发挥自然禀赋优势,调整农业空间结构,确立以台湾农民创业园为核心,以沿合铜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带为牵引,辐射带动东部沿湖生态农业示范区、黄陂湖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西部山区茶禽示范区、东南山丘林竹示范区等八大功能区协同发展。三是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四沿经济(即,沿湖发展水生蔬菜、沿路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沿山发展苗木花卉、沿丘陵发展畜禽规模化养殖),推动五个一特色工程实施,即,建设100万亩绿色粳稻、100万只蛋鸭养殖、10万亩水生蔬菜、10万亩苗木花卉、10万亩精养水面基地。

  三、深化土地经营方式改革。一是稳步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选择在同大、郭河、台创园等镇(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颁证试点工作。二是建立土地承包权公开市场。建立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经营能力审查、风险防范和流转价格市场形成等机制,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三是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平稳、有序原则,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县流转耕地47.03万亩,规模种植水平提至56%,较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四、深化财政投入农业方式改革一是建立农业项目资金整合制度。按照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分区推进、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方式,累计整合财政、农业、科技、建设、国土、水利等部门的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整村推进、产粮大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增粮工程、小农水、中型灌区、大圩达标等各类项目资金近4亿元,实现一个漏斗向下,共建设高标农田10万亩。二是允许财政资金项目直接投入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主动将粮食高产创建、水稻标准化育秧工厂、测土配方施肥、粮食增产模式攻关等建设项目交由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或实施。三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财政奖补、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对工商、金融资本的撬动作用。出台农业改革和建设若干政策,设立3000万元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政策奖补,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符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设立500万元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预计带动1亿元金融资本投入农业。注资1000万元为中小微农业企业提供增信担保,将县中小企业提供公司注册资金由5000万元增加到1亿元,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预计撬动20亿元金融资本投入农业。

  五、深化农业金融改革。一是扩容农村金融网点。出台扶持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新建网点,今年新增金融机构2家,新增农村涉农网点1处。二是开发农业金融信贷产品。对全县1780个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了信用评级,纳入金融服务平台。仅县农商行、农行、惠民村镇银行、建行等4家金融机构就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了家庭农场贷款、种养大户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手牵手联保贷款、小微企业联贷联保贷款、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贷款、种养大户特别授信贷款、农房抵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助保贷、助力贷、保证保险贷款、惠农保等多种农业金融信贷产品。截至10月底,全县涉农贷款达87.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73.6%,较年初增加18.1亿元,占新增贷款的80%。其中,林权抵押、农房抵押等农业金融新产品贷款5.54亿元。三是破解抵押担保难题。一方面,通过增信担保、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融资担保,另一方面,在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基础上,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最高贷款额度分别达200万元、30万元。自启动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以来,已发放贷款1790余万元。

  六、深化农业保险改革一是保险扩面。农业政策性保险实现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品种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生猪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等养殖业保险覆盖面,开发出蛋鸭棚舍险、蛋鸭险、蔬菜大棚险、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保险。二是保险提标。以水稻为例,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亩均最高理赔标准由目前的330元提高到500元,多交的保费财政给予50%补助,农户每亩只需多交5.1元。三是保险优服。对规模以上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实行单独投保、单独理陪,缩短理赔周期,提高投保和理赔效率。全县种植面积在百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已有502户实现了单独投保,直接投保面积达17.2万亩。

  七、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改革。一是建立与农业科研院战略合作机制。依托庐江郭河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合芜蚌(合肥庐江)现代农业自主创新试验区,先后与中国农科院水稻所、国家(湖南)杂交稻研究中心、安徽农业大学、省农科院、省农技推广总站、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等20多所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签订了农业科技战略合作协议,着力打造集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于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截至目前,安徽农业大学已决定投资5.12亿元建立502亩产学研基地,省农科院已建设6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实验基地。二是加快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转型。积极适应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操作机械化和服务信息化的新形势,推进由服务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提高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提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能力、提高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能力、提高服务农业建设项目的能力。三是建立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指导机制。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农业科技示范户进行管理,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结队帮扶,创新开展需求订单、信息网络、产业联盟、技术承包、农业超市、多元服务等六大服务模式,有效提高了技术推广到位率。全县共培训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学员6534人。

  八、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一是开展农村宅基地置换工作试点。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和土地增减挂政策,在庐城镇选择20个村民组开展双置换(以宅基地置换新村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就业空间)试点,对于连片闲置宅基地进行整治,对主动退出合法宅基地使用面积且以后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给予补偿,新增耕地860亩。二是启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主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实效的工作思路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明确使用权,落实管护权,重点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范围、违约责任,建立建、管、养、用一体化新机制。三是探索地票交易制度。研究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过复垦并经土地管理部门严格验收后产生的指标,以地票的形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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