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印发相关管理办法,为会务经费“瘦身”
今后省直机关开会、培训、活动等,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优先采用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等形式举办。记者昨天获悉,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必须事前编制计划
《办法》规定,省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实行计划管理、预算管理,省直机关应事前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按程序报批。
会议、培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目录制度,应当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另外,会议、培训、活动结束后,应将主要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或向社会公示。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培训、活动经费进行抽查审计和绩效评价。
会议不得安排宴请
省直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定点管理。
会议共分四类,开支标准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其中:一类会议综合定额为每人每天5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300元。省直机关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其中:三、四类会议应在四星级以下定点饭店召开。会议原则上安排标准间住宿,一律不安排宴请。
控制省外举办培训
对于需要举行的培训活动,应当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严格控制在省外举办培训,严禁委托赢利性社会机构举办培训。
各类培训参照三、四类会议,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300元标准执行,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印刷费、教材费、场租费、讲课费等。境外培训纳入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活动不能安排演出
新政规定,今后举办大型活动实行预算制、评审制、政府采购制、报账制、直接支付制“五制”管理。
活动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赠送礼品、不安排宴请和演出等。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符合条件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陈大名)
|